第十一卷 楚熊渠子夜行见寝石,以为伏虎,弯弓射之。没金,铩羽。下视,知其石也。因复(第2页)
当得好妇。」语毕,不见。乃种其石,数岁,时时往视,见玉子生石上,人莫知也。有
徐氏者,右北平著姓女,甚有行,时人求,多不许;公乃试求徐氏,徐氏笑以为狂,因
戏云:「得白璧一双来,当听为婚。」公至所种玉田中,得白璧五双,以聘。徐氏大惊
,遂以女妻公。天子闻而异之,拜为大夫。乃于种玉处四角,作大石柱,各一丈,中央
一顷地名曰「玉田。」
衡农,字剽卿,东平人也。少孤,事继母至孝。常宿于他舍,值雷风,频梦虎啮其
足,农呼妻相出于庭,叩头三下。屋忽然而坏,压死者三十余人,唯农夫妻获免。
罗威,字德仁,八岁丧父,事母性至孝,母年七十,天大寒,常以身自温席而后授
其处。
王裒,字伟元,城阳营陵人也。父仪,为文帝所杀。裒庐于墓侧,旦夕常至墓所拜
跪,攀柏悲号,涕泣著树,树为之枯。母性畏雷,母没,每雷,辄到墓曰:「裒在此。
」
郑弘迁临淮太守,郡民徐宪在丧,致哀,有白鸠巢户侧。弘举为孝廉。朝廷称为「
白鸠郎。」
汉时,东海孝妇养姑甚谨,姑曰:「妇养我勤苦,我已老,何惜余年,久累年少。
」遂自缢死。其女告官云:「妇杀我母。」官收,系之。拷掠毒治,孝妇不堪苦楚,自
诬服之。时于公为狱吏,曰:「此妇养姑十余年,以孝闻彻,必不杀也。」太守不听。
于公争不得理,抱其狱词哭于府而去。自后郡中枯旱,三年不雨。后太守至,于公曰:
「孝妇不当死,前太守枉杀之,咎当在此。」太守实时身祭孝妇冢,因表其墓,天立雨
,岁大熟。长老传云:「孝妇名周青,青将死,车载十丈竹竿,以悬五旛,立誓于众曰
:『青若有罪,愿杀,血当顺下;青若枉死,血当逆流。』既行刑已,其血青黄缘旛竹
而上,极标,又缘旛而下云。」
犍为叔先泥和,其女名雄,永建三年,泥和为县功曹,县长赵祉遣泥和拜檄,谒巴
郡太守,以十月乘船,于城湍堕水死,尸丧不得。雄哀恸号咷,命不图存,告弟贤及夫
人,令勤觅父尸,若求不得,吾欲自沈觅之。时雄年二十七,有子男贡,年五岁,贳,
年三岁,乃各作绣香囊一枚,盛以金珠,环,预婴二子,哀号之声,不绝于口,昆族私
忧。至十二月十五日,父丧不得,雄乘小船于父堕处,哭泣数声,竟自投水中,旋流没
底。见梦告弟云:「至二十一日,与父俱出。」至期,如梦,与父相持并浮出江。县长
表言郡太守,肃登承上尚书,乃遣户曹掾为雄立碑,图象其形,令知至孝。
河南乐羊子之妻者,不知何氏之女也。躬勤养姑。尝有他舍鸡,谬入园中,姑盗杀
而食之。妻对鸡不食而泣。姑怪问其故。妻曰:「自伤居贫,使食有他肉。」姑竟弃之
。后盗有欲犯之者,乃先劫其姑,妻闻,操刀而出。盗曰:「释汝刀。从我者,可全;
不从我者,则杀汝姑。」妻仰天而叹,刎颈而死。盗亦不杀姑。太守闻之,捕杀盗贼,
赐妻缣帛,以礼葬之。
庾衮,字叔褒,咸宁中大疫,二兄俱亡,次兄毗复殆,疠气方盛,父母诸弟皆出次
于外,衮独留,不去。诸父兄强之,乃曰:「衮性不畏病。」遂亲自扶持,昼夜不眠。
间复抚柩哀临不辍。如此十余旬,疫势既退,家人乃返。毗病得差,衮亦无恙。
宋康王舍人韩凭娶妻何氏,美,康王夺之。凭怨,王囚之,论为城旦。妻密遗凭书
,缪其辞曰:「其雨淫淫,河大水深,日出当心。」既而王得其书,以示左右,左右莫
解其意。臣苏贺对曰:「其雨淫淫,言愁且思也。河大水深,不得往来也。日出当心,
心有死志也。」俄而凭乃自杀。其妻乃阴腐其衣,王与之登台,妻遂自投台,左右揽之
,衣不中手而死。遗书于带曰:「王利其生,妾利其死,愿以尸骨赐凭合葬。」王怒,
弗听,使里人埋之,冢相望也。王曰:「尔夫妇相爱不已,若能使冢合,则吾弗阻也。
」宿昔之间,便有大梓木,生于二冢之端,旬日而大盈抱,屈体相就,根交于下,枝错
于上。又有鸳鸯,雌雄各一,恒栖树上,晨夕不去,交颈悲鸣,音声感人。宋人哀之,
遂号其木曰「相思树。」「相思」之名,起于此也。南人谓:此禽即韩凭夫妇之精魂。
今睢阳有韩凭城,其歌谣至今犹存。
汉末零阳郡太守史满,有女,悦门下书佐;乃密使侍婢取书佐盥手残水饮之,遂有
妊。已而生子,至能行,太守令抱儿出,使求其父。儿匍匐直入书佐怀中。书佐推之仆
地,化为水。穷问之,具省前事,遂以女妻书佐。
鄱阳西有望夫冈。昔县人陈明与梅氏为婚,未成,而妖魅诈迎妇去。明诣卜者,决
云:「行西北五十里求之。」明如言,见一大穴,深邃无底。以绳悬人,遂得其妇。乃
令妇先出,而明所将邻人秦文,遂不取明。其妇乃自誓执志登此冈首而望其夫,因以名
焉。
后汉,南康邓元义,父伯考,为尚书仆射,元义还乡里,妻留事姑,甚谨。姑憎之
,幽闭空室,节其饮食,羸露,日困,终无怨言。时伯考怪而问之,元义子朗,时方数
岁,言:「母不病,但苦饥耳。」伯考流涕曰:「何意亲姑反为此祸!」遗归家,更嫁
,为华仲妻。仲为将作大匠,妻乘朝车出,元义于路旁观之,谓人曰:「此我故妇,非
有他过,家夫人遇之实酷,本自相贵。」其子朗,时为郎,母与书,皆不答,与衣裳,
辄以烧之。母不以介意。母欲见之,乃至亲家李氏堂上,令人以他词请朗。朗至,见母
,再拜涕泣,因起出。母追谓之曰:「我几死。自为汝家所弃,我何罪过,乃如此耶!
」因此遂绝。
严遵为扬州刺史,行部,闻道傍女子哭声不哀。问所哭者谁。对云:「夫遭烧死。
」遵敕吏舁尸到,与语,讫,语吏云:「死人自道不烧死。」乃摄女,令人守尸,云:
「当有枉。」吏曰:「有蝇聚头所。」遵令披视,得铁锥贯顶。考问,以淫杀夫。
汉,范式,字巨卿,山阳金乡人也,一名泛,与汝南张劭为友,劭字符伯。二人并
游太学,后告归乡里,式谓元伯曰「后二年,当还。将过拜尊亲,见孺子焉。」乃共克
期日。后期方至,元伯具以白母,请设馔以候之。母曰:「二年之别,千里结言,尔何
相信之审耶!」曰:「巨卿信士,必不乖违。」母曰:「若然,当为尔酝酒。」至期,
果到。升堂,拜饮,尽欢而别。后元伯寝疾,甚笃,同郡到君章殷子征晨夜省视之。元
伯临终,叹曰:「恨不见我死友。」子征曰:「吾与君章尽心于子,是非死友,复欲谁
求?」元伯曰:「若二子者,吾生友耳。山阳范巨卿,所谓死友也。」寻而卒。式忽梦
见元伯,玄冕,垂缨,屣履,而呼曰:「巨卿!吾以某日死,当以尔时葬。永归黄泉。
子未忘我,岂能相及!」式恍然觉悟,悲叹泣下。便服朋友之服,投其葬日,驰往赴之
。未及到而丧已发引。既至圹,将窆,而柩不肯进。其母抚之曰:「元伯!岂有望耶?
」遂停柩移时,乃见素车,白马,号哭而来。其母望之,曰:「是必范巨也。」既至,
叩丧,言曰:「行矣元伯!死生异路,永从此辞。」会葬者千人,咸为挥涕。式因执绋
而引柩。于是乃前。式遂留止冢次,为修坟树,然后乃去。